红楼之黛玉为妻_第6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66节 (第2/4页)

?却说卫若兰拜见过贾赦和贾政后,入席吃酒闲话。

    ??贾赦问些世故人情并古玩字画一类,贾政则问卫若兰当差诸事,是否如意等,兄弟二人相差不过数岁,气度迥异,言谈亦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??宝玉给贾赦和贾政倒完酒,坐下后,又起来给卫若兰倒了一杯酒,按下卫若兰,不叫他站起身,笑道:“林妹夫常在宫里当差,又常在外面走动,认识的青年才俊极多,明儿瞧瞧有什么好的,我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尚未嫁呢,若做得好媒,将来我再给妹夫斟酒。”

    ??卫若兰闻听此言,当即明白了宝玉的心思,暗叹宝玉之敏锐,恐怕他是怕贾政和王夫人将探春胡乱配人,故虽舍不得姊妹出嫁,但依旧尽心尽力地谋划,较从前又有大有长进了。

    ??只是宝玉到底没经过这些事,难以了解谁家好,谁家坏。

    ??然而,不等卫若兰开口,就听贾政呵斥宝玉道:“放肆的孽障,你妹妹的终身大事,原是我和你太太之责,哪有你这个哥哥说话的道理?”

    ??一听贾政说话,宝玉脸色一变,一声儿都不敢吭了。

    ??倒是贾赦吃了一杯酒,说道:“这样责备宝玉作甚?他也是个好哥哥,好哥哥关心妹子的终身大事并不为过。我们家二丫头的婚事,我就半点没操心,全是她哥哥嫂子费心,倒是她的福气。难得宝玉长大了,懂得体贴姊妹,你偏当他是小孩子似的斥责,有什么好处?唯有把一颗心弄得冷如冰块才肯罢休不成?”

    ??卫若兰和贾琏忍住笑,装作一本正经地听着,其实哪个不知道贾赦是用贾政来烘托自己的好处?也只有贾赦有这般心思。其实,在贾琏心里,贾赦比贾政尚且不如,虽说贾政道貌岸然了些,可毕竟没做过贾赦行的无耻卑劣之事,迎春的亲事他也没过问一句半句。

    ??这时,贾赦吃完酒,招手叫宝玉到自己跟前,举起酒杯递至他眼前,见宝玉端着酒壶斟酒,转而笑对贾政道:“瞧瞧,这样孝顺的好孩子哪里找去?你还不足!”

    ??贾政只道:“不合规矩体统,便不能任由他胡作非为。”

    ??贾赦面露一丝嘲讽,规矩体统?若是贾政讲究规矩体统,就不该住在昭示一家之主身份的荣禧堂,以一家之主自居。他意欲说时,恐元春得知后替父母做主,也怕贾母火冒三丈,只得咽下诸般言语,嘿嘿冷笑两声,低头喝酒。

    ??卫若兰将一切收入眼底,心想贾赦和贾政不愧是兄弟两个,各有优劣,遂笑道:“二位舅舅快别为此起了争端,瞧宝兄吓得都不知道说什么了。说到底,宝兄是一番好心好意,想必只想姊妹们一辈子都好,故有此语,却没想到什么规矩体统。”

    ??宝玉确实被贾政的疾言厉色吓住了,半日都缓不过来,听卫若兰这么说,知他和贾赦一眼替自己解围,忙点头道:“正是,正是,我就是见林妹妹比三妹妹大不到一个月就已经成亲了,比三妹妹小的史大妹妹也定了婆家,三妹妹却没有任何消息,未免惹得外人笑话,才想托妹夫用些心。妹夫认得的人多,又在宫里当差,所结交的都是才俊,也都知根知底,人品好坏心中都十分清楚,省去我们被官媒哄骗或者去打听的工夫。”

    ??他自以为这番话十分得体,不料贾政面上仍有不满之色,道:“你只管好好读书用功就是,打听这些作什么?再说,我和你太太早有主意,很不必你把读书的心思用在这里。你可仔细,明儿我闲了,考校你功课的时候多着呢。”

    ??宝玉登时面如土色,纵使有千般言语万般心思,在贾政跟前也都不敢说了。

    ??第093章

    ??不止宝玉五脏六腑都不自在,就是卫若兰亦听出了贾政的言下之意,便是之前看在黛玉的面子上有心帮一把,听到这样的话,也都不好轻举妄动了。

    ??不是不敢,而是不能。

    ??不同于迎春和惜春,迎春性子软糯,贾赦和邢夫人清楚她的本事,只求联姻,不求她攀龙附凤,惜春性子冷漠,无父无母,兄嫂对她不闻不问,到时候有人求娶怕是巴不得答应,估计想法也和贾赦邢夫人一样,而探春的父母却是早有主意,自然不会任由他人左右。

    ??细想前后,明眼人就能看出贾政和王夫人的心思手段。

    ??卫若兰十分惊讶世间竟有这样的人物,较之昏聩无能好色卑劣的贾赦,他更不喜道貌岸然的贾政,哪怕贾政并没有做过卑劣无耻之事,品行远胜贾赦。也许是因为贾赦本身就是坏人,做那些事符合本性,早已惹得众人厌恶,也没别的指责了,反观贾政本身正派,行事作风仔细想来却是令人心生恐惧,完全和形象背道而驰。

    ??元春就不用说了,十四五岁一直不曾定亲就进宫做宫女了,不知道熬了多少年才晋封为凤藻宫贤德妃,使得整个荣国府赫赫扬扬,有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。

    ??贾珠十四岁进学,此进学并非寒门子弟考中秀才去官学读书的行为,那是有功名的进学,名正言顺凭本事考进官学。卫若兰查过,当时贾家压根就不放心贾珠千里迢迢地去原籍金陵参加考试,所以贾珠的进学是进国子监读书。不过,世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